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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2月起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

发表于 2024-05-12 04:08:29 来源:安旋资讯网

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财政通知

财税﹝2014﹞96号

各省、自治区、部月直辖市人民政府,起停国务院各部委、止征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税费制度,收成经国务院批准,品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基金自2014年12月1日起,调节各地区停止在成品油批发、财政销售环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部月

二、起停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后,止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相关经费,收成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品油

三、价格基金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的,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财 政 部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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