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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获批在全国首个试点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发表于 2024-05-08 11:52:26 来源:安旋资讯网

南沙自贸区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合议)

  南沙自贸区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合议)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麦婉华 通讯员 刘翠翠 记者2月19日从广州市南沙区有关部门获悉,广州港澳适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之际,南沙广州南沙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新征程上“再发力”!获批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沙仲裁委)获国家人社部批复,全国同意试点开展聘任港澳籍人士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首个试点事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聘任

  “南沙在全国率先探索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籍劳将为港澳居民直接参与内地发展提供便利,动人使港澳人士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议仲‘筑造者’,对贯彻‘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具有十分重要的广州港澳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准司法行为,南沙通过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劳动仲裁服务,获批加强粤港澳三地司法交流协作,全国推动建立共商、首个试点事争共建、聘任共享的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南沙仲裁委负责人说。

  据悉,《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明确鼓励“在南沙设立的仲裁机构聘任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作为仲裁员”。2017年5月,南沙率先成立了全国首个自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发展原则和机构创新平台,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下,率先探索聘任港澳籍仲裁员依法及时化解涉港澳企业劳动争议,此举意在让港澳人士直接参与法治化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营造内地与港澳共商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017年南沙自贸区仲裁委和仲裁员挂牌仪式。

  2017年南沙自贸区仲裁委和仲裁员挂牌仪式。

  由于该项工作为全国试点,计划在三年内分步实施,力争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港澳籍仲裁员培训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港澳籍仲裁员管理将基本实行与已聘兼职仲裁员无差别的管理,包括聘任程序上需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聘前培训及考试,取得仲裁员证后由南沙仲裁委聘任为兼职仲裁员,按照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职期间参加仲裁业务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实行年度考核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仲裁员职责等。”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2019年,将试点开展首批港澳籍仲裁员推荐聘任工作,目前聘任港澳籍仲裁员“1+5”制度及配套文件正在加紧制定中。聘任港澳籍仲裁员试行办法作为总纲将率先出台,按照办法,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关于仲裁员资格的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培训、考证、聘任等一系列流程,即可获聘为兼职仲裁员,聘任后按照法律法规将独立开展劳动争议调处、独立作出仲裁裁决,与其他已聘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以切实发挥港澳籍仲裁员对法治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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