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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上调

发表于 2024-05-12 20:35:31 来源:安旋资讯网
4月8日,陕西事业伤残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调新的原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

此前,残疾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件,抚恤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金上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陕西事业伤残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单位调

调整后,原工我省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残疾一级抚恤金每年103300元(原93910元)、残疾残疾二级抚恤金每年91450元(原83140元)、抚恤残疾三级抚恤金每年79600元(原72360元)、金上残疾四级抚恤金每年62670元(原56970元)、陕西事业伤残残疾五级抚恤金每年47410元(原43100元)、单位调残疾六级抚恤金每年40080元(原36440元)、原工残疾七级抚恤金每年28820元(原26200元)、残疾八级抚恤金每年18610元(原16920元)、残疾九级抚恤金每年13560元(原12330元)、残疾十级抚恤金每年10140元(原9220元)。(记者 孟珂 通讯员 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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