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高标准完成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尾留任务,去年底完成了房款退付、行政罚没、完善手续等16项尾留任务,后续“拉网式”排查发现的3035个疑似点位已完成整治。
完善网格管理体系,落实四级网格员1112人。加快推进数字秦岭项目建设,建成秦岭区域“雪亮工程”监控点位636处、“电子围栏”管控点位108个。
今年起西安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今年年底80%以上行政村实现污水规范化处理。
以拆违收回土地和关停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植树增绿4820.46亩,复耕1655.58亩。
持续推进峪口峪道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已基本完成19个峪口峪道的治理,建成8个生态保护站,对进入峪口峪道的人、车实行智能化管控。
渭南市
渭南市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夯实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深化“峪长制+警长制+网格化监管”管理模式,落实峪长108人,警长38人,网格长(员)658人,做到“常态巡山、网格管山、合力护山”。
为实现秦岭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渭南市系统谋划、超前考虑,建立、完善了市级领导常态化包抓、联合执法检查、“智慧秦岭”大数据平台、宣传教育办法等19项长效机制。
商洛市
商洛市健全组织机构,调整成立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在全市98个镇办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事有人管、管能管好。
扎实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72个信访件和全市排查的526个“五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污染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市区空气质量连续7年全省第一,连续3年入围全国环境质量达标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68.37%。
完善考核机制。商洛市制定出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15条措施等制度,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目标责任考核,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
精准策划项目。围绕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成效,策划了大秦岭博物馆、秦岭生态监测服务系统等166个项目。
宝鸡市
宝鸡市切实夯实各级责任,更严更实抓好整改。目前,纳入违建别墅整治台账的19个重点问题已全部整改,各级认定的5栋8套违建别墅全部拆除,拆除各类违建7.45万平方米,覆土植绿6.46万平方米。
持续健全四级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性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对网格员履职情况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督促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去年以来,省级平台反馈的174个疑似图斑全部核查整改到位,核查率和审核率均为100%,居全省秦岭6市首位。
加快市级秦岭保护规划和县级实施方案编制进度,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红线勘界定标眉县段试点工作。
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智库,编纂《大秦岭之宝鸡域要》科普书刊,发挥决策参考、宣传教育、佐证支撑重要作用。
汉中市
汉中市强力推进秦岭巴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统筹抓好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扎实开展“三保三治”和“绿盾”行动,39个涉保护区采矿、探矿权全部退出;组建生态修复公司,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深入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绿化造林26.63万亩。
出台《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建成38个沿汉江污水处理设施,拆除3座自然保护区内的水电站,综合治理14座尾矿库,全市优良水体达100%。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削减散煤1.3万吨,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30天以上。全面推行山长制和网格化管理,设立市县镇村四级山长1920名、秦岭基层网格员1461名,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安康市
安康市出台《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安康市瀛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度,全面落实散煤、扬尘、餐饮油烟、禁燃禁放、“散乱污”企业、水质保护、土壤及矿山等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水土流失850平方公里,完成秦岭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73公顷。
不断强化联合执法和常态化监管,累计查处环保违法案件609起。2019年,全市城市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排名全省第一、第二,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汉阴、石泉、平利、紫阳、岚皋5个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宁陕、岚皋县被命名为“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县”;宁陕县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本版稿件由陕西日报记者 齐卉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