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马520后能否赴陆?陆委会:不谈个案

发表于 2024-04-30 14:48:27 来源:安旋资讯网
邱垂正。马后(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2月14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例行记者会表示,赴陆“行政院”版的陆委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并无将赴陆许可管制期限由3年延长至15年的问题,外界认知有误解;因为相关法条规定管制3年是马后“身份”的管制,至于15年是赴陆对“行为”的管制,其规范对象为退离职未满15年的陆委高阶官员及将领,且就算修法三读通过也不溯既往,马后没有被管制3年还要再被管制15年的赴陆情形。  对于“行政院”版的陆委草案若在今年520前通过修法并实施,马英九是马后否不能赴陆访问,邱垂正不愿针对个案,赴陆但指出当事人当然可以赴陆,陆委但可能得向所属机关提报(若为马英九,马后即向“总统府”提报)。赴陆  “立法院”第9届第7会期预订15日开议,陆委蔡政府有意优先处理2017年7月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外界质疑蔡政府严格管制退将与退休高官赴陆并臆测马英九今年5月20日管制3年期满后,可能继续被管制15年,邱垂正提出五点说明。  一,修法草案当初之立法原意,是因为部分退休将领频密赴陆,其中最为外界关注为参加孙中山先生纪念活动,在台下聆听中共总书记(军委主席)习近平演说并在唱中共“国歌”时站立致敬,引起舆论强烈批评观感不佳。由于两岸关系特殊性,退离职的高阶公务员及军职人员赴中国大陆出席官方政治性活动,一向引起国人高度关注,对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观瞻影响甚大,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及尊严,让相关人员有明确法规可依循,“行政院”爰请陆委会会商相关机关,修法建立更完整规范。  二,修法草案系于2017年7月函请“立法院”审议,过去三个会期均列为优先法案,本会期亦援例续建请列为优先法案。未来还要经“立法院”审议,行政部门尊重“立法院”审议决定。  三,“行政院”版草案系考量由陆方党政军机关构举办并由其领导人主持的庆典或活动,因属象征陆方政权的重要活动,“我方”退离职高阶官员或将领纵使卸任公(军)职后,身分仍属特殊,如赴陆参加此等“政治性活动”,恐将伤害国家整体利益及国家尊严,爰于本次修法明定不得赴陆参与此类活动。  不过,但书也规定报经原服务机关同意者,不在此限,已保留裁量的空间,并非全面禁止。  四,“行政院”版草案是将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的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情报机关首长及中将以上人员,且退离职未满15年之指标性人员纳入规范,其受规范人数约在1千人以内,由于其身分仍属特殊,已考量在最小必要范围纳入政务及军职等人员,修法并非针对特定个人或职务。  五,另有关媒体近日报道对本修法草案有部分误解,也说明如下:  1、有关部分人士认为该草案有溯及既往的问题,该草案待“立法院”三读通过后,是修法后赴陆参加政治性活动的行为才会被规范,并未追溯修法前的行为,没有溯及既往的问题。  2、有关部分人士认为该草案将赴陆许可之退离职管制期限由3年延长至15年一节,纯属误解。现行两岸条例第9条第4项之3年赴陆许可管制期限,系对“身分”的管制,只要是政务人员、涉密人员、地方首长这3类对象,退离职后3年内要赴陆,都要经过“内政部”审查会审查许可。  3、“行政院”版的两岸条例第9条之3修正草案,系对“行为”的管制,是基于国家利益及国家尊严的维护,规范退离职高阶官员及将领赴陆参加陆方官方举办之“政治性活动”,其规范对象为退离职未满15年的高阶官员及将领,并无将赴陆许可管制期限由3年延长至15年的问题。
随机为您推荐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本站资源均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Copyright © 2016 Powered by 马520后能否赴陆?陆委会:不谈个案,安旋资讯网   sitema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