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杨曌 摄 【典型案例】玉龙县文智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及瑞丽分公司诉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吊销营业执照事关企业生存,是对市场主体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该案中,文智瑞丽公司被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未取得商务部门备案手续仍然开展经营活动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审法院认为,在云南省商务厅撤销德宏州商务局对文智瑞丽公司不予备案决定并责令德宏州商务局依法完成备案的情况下,未能完成备案不能归责于文智瑞丽公司,也不能据此认定该公司不具备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条件,故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遂判决撤销处罚决定。
本案对行政机关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具有指导意义。
【典型案例】金某某、柳某某诉易门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
易门县人民政府2015年12月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城山片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为易门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金某某、柳某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
2016年11月8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编号为PHQ101159F002号《评估结果通知书》。2016年11月14日,金某某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申请复议书》,申请重新按市场价进行评估。2016年11月22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再次向金某某、柳某某送达落款日期为“2016年11月8日”,编号为PHQ101159F002号《评估结果通知书》。
同日,金某某与龙泉街道办签订补偿协议。金某某、柳某某后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补偿协议。一审法院认为,补偿协议合法有效,金某某、柳某某要求撤销该补偿协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撤销合同的情形,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该案系行政协议案件。因行政协议具有行政性与合同性的双重属性,对行政协议的审查应当包含合法性与合约性两个方面。
该案中,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角度,县政府未对被征收房屋作出分户评估报告、未对被征收人的复核申请进行复核评估,违反法定程序,该行政协议应予撤销。从合约性审查的角度,虽然被征收人与街道办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因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未能依法得到保障,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未依法确认,应认定补偿协议在订立时显失公平,参照民事法律的规定亦应予撤销。故二审审理后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补偿协议。
本案对行政机关依法订立行政协议具有指导意义。
【典型案例】登某某等16人诉德钦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
登某某等16人以邮寄方式向德钦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公开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项目移民安置相关9项文件。县政府作出答复,公开了其中1项信息,对其余8项信息以涉密和公开后有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为由不予公开。
一审答辩期间,县政府主动公开了其余8项信息。二审法院认为,县政府在原答复中以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为由,对其余8项信息未予公开,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作出答复之前征求过相关第三方意见,也未在答复中对不予公开其余8项信息说明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故对原答复应确认违法。
本案强调了行政机关应依法及时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出处理,虽然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纠正了被诉的违法行政行为,如果原告坚持要求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人民法院仍应依法判决原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具有指导意义。